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7-19 人浏览

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怎么办

答: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会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如果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人的书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在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后,法院会通知鉴定人出庭。



上一篇 : 鉴定时,临时设施权属归谁?
下一篇 : 工程签证只有签字,没有盖章,是否有效?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备案号:鲁ICP备2025158134号    技术支持:山东灵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