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能不能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相关法律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5-07-04 人浏览

关于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能不能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相关法律指导意见

问题: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能不能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本条解释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二是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关系。原则上,当事人应当依据各自的法律关系,请求各自的债务人承担责任。本条解释为保护农民工等建筑工人的利益,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允许实际施工人请求发包人在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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