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文,又一项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发布时间:2025-07-02 人浏览
住建部发文,又一项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号),明确了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01 造价有关内容如下
压实减量责任。落实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主体责任,采用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推广绿色施工和全装修交付,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推广产品应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认证,健全产品应用标准规范,鼓励将产品价格纳入建设工程材料造价信息清单。鼓励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各地要结合实际,畅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建筑材料、路基材料等应用渠道,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应用范围、使用部位等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06/content_7027026.htm
02 造价工程师的应对策略
《意见》的发布给造价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和变革:
1、加强政策学习
造价工程师们需要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关于建筑垃圾治理及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学习《意见》及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和变化趋势,及时调整造价工作思路和方法。
2、完善造价管理流程
在项目前期,充分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项目对建筑垃圾处理的要求和预期目标,将建筑垃圾相关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和造价规划。
在招标阶段,协助编制科学合理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明确建筑垃圾处理的各项要求和费用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建筑垃圾相关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调整建议。
在结算阶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三方签证资料进行结算审核,确保建筑垃圾相关费用的结算准确无误。
造价工程师们应积极应对挑战,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在新的政策环境下,为工程项目提供更加科学、合理、准确的造价管理服务。
该政策推动工程造价从“被动计量”转向“主动管控”,要求从业人员兼具环保技术知识、全过程成本管理能力及市场动态敏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