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如果没有申请造价鉴定,后果如何?

发布时间:2025-08-30 人浏览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如果没有申请造价鉴定,后果如何?

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若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工程造价鉴定,且经法院释明后仍拒绝申请或拒不配合鉴定程序,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具体规则及后果如下:

主张工程款的一方(通常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需对工程造价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经释明后出现以下行为,视为未完成举证:

1.明确拒绝申请鉴定

2.申请后未预交鉴定费用

3.拒不提供关键鉴定材料(如施工合同、变更签证、竣工图纸等)

未完成法律后果的具体表现:

1.若承包人未申请鉴定导致工程造价无法确定,其工程款诉请可能被驳回

2.可能按对方认可数额认定

3.一审未申请鉴定且无正当理由,二审申请鉴定的,原则上不予准许

在工程款争议中,当事人应及时评估举证需求,配合法院释明程序,避免因消极应对丧失权利救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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